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043号发布13项农机推广鉴定大纲:水田除草机/萝卜收获机/辣椒收获机等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
农业农村部发布13项农机推广鉴定大纲,涉及水田除草机、辣椒收获机等,全国性政策,影响深远,信息增量大,权威性高,时效性强。
2026-07-22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043号,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以及《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规范》,新制定《水田除草机》《葡萄藤清土机》《萝卜收获机》《草本桑枝条收割机》《淡水池塘养殖尾水处理设备》《鱼体去头机》《高压水射流式鱼体去鳞机》7项大纲,并修订《辣椒收获机》《绞盘式喷灌机》《林果园除草机》《茶叶色选机》《茶叶摊青(萎凋)机》6项大纲及1项大纲修改单。其中1项修改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新制修订13项大纲自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对应行业标准同步生效。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以及《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规范》(农机发〔2019〕3号),现将我部新制定的《水田除草机》等7项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与《农业轮式和履带拖拉机第1号修改单》1项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修改单、新修订的《辣椒收获机》等6项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予以发布。新制定的1项大纲修改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新制修订的13项大纲自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