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新品种保护配套文件11月1日起实施:实施细则、复审规定与第十二批保护名录
农业农村部公布新制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和第十二批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均于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扩大保护范围至308个属种,健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体系。
农业农村部公布新制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和第十二批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均于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扩大保护范围至308个属种,健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体系。
农业农村部发布部长令2026年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第十二批)》经农业农村部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新名录共新增117个属或种,涵盖罗布麻、鹰嘴豆、黄麻、油莎豆、黑麦、蛇鞭柱属、高粱属、小黑麦属、硬粒小麦、秋葵属、桔梗属、葫芦、卡特兰属、姜黄属、石莲花属、洋桔梗属、莲属、罗勒、文心兰属、兜兰属、喜林芋属、铁兰属、丽穗凤梨属、羊草、长穗偃麦草、海雀稗等食用、观赏、药用与饲用植物,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与品种权申请扩面提供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