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食品系统中数字金融、绿色财政与绿色技术采纳耦合协调测度
测度中国农业食品系统中数字金融、绿色财政与绿色技术采纳的耦合协调度及其时空差异。
持续收录 · 政策 / 报道 / 论文 / 行业
从最新政策到前沿研究,查找你关心的农业进展。
测度中国农业食品系统中数字金融、绿色财政与绿色技术采纳的耦合协调度及其时空差异。
近日,云南省榴莲产业科技攻关协作会在昆明召开,由云南省农科院联合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等科研机构以及7家企业共同组建协作组,计划用3到5年系统攻关,推动云南榴莲产业从实验示范向产业化转变
近日,安徽省农科院加工所、安徽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联合主办的大豆新品种观摩暨大豆专用品种产业化技术培训交流会在太和县举行,150余名代表参会。项目组已对89个大豆品种开展加工适应性评估,初步筛选出一批适于不同加工用途的专用品种
安徽省农科院畜牧兽医所近日在高原动物低氧适应性研究中取得新进展,系统揭示高原动物在低氧环境下的生理适应与分子调控机制,为高原畜禽健康养殖和抗逆品种选育提供重要理论基础
近日,湖北省科技厅公示2026至2027年度省级科技特派员拟选派名单,襄州区共争取7名驻企服务,涵盖农产品加工、作物育种、畜禽养殖等领域。其中,湖北省农科院畜牧兽医研究所姚伦博士派驻良友金牛畜牧科技公司,主攻地源性饲料预处理与营养平衡技术
近日,河南省农科院植物营养与资源环境研究所在延津县举办旱涝天气下小麦花生周年改土调肥减灾保产技术研究与示范花生测产观摩现场会,示范方较农户常规田亩增产花生约100公斤,为保障河南油料稳定供给提供技术支撑
近日,四川省农科院加工所与大农记共建果饮联合研发中心及成果示范转化基地,围绕果饮精深加工、新品研发、成果转化开展深度合作,推动四川果蔬加工产业提质增效,助力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
近日,2026年黑龙江省高素质农民培育智慧种养提质增效专题培训班在哈尔滨完成教学任务,由黑龙江省农科院承办,面向全省100余名农民开展培训,涵盖田间管理、变量施肥、畜禽养殖、物联网大数据、卫星遥感、无人农场运维、智能农机选型保养等课程
近日,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2026年度农作物优良品种推广目录,共推介60个品种。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粮油所11个品种榜上有名,覆盖四种类型,占全省推介品种总数的18.3%,为河北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提供种源支撑
上海市农科院近日组织专家团队深入乡村,开展科技科普进乡村活动,把优质农产品生产、绿色种植、健康膳食等农业知识送到田间地头,惠及广大农户和市民,助力乡村文化振兴和农民科学素质提升
10月11日,袁稻思源杂交水稻智能育种平台在岳麓山实验室发布,中国科学院院士李家洋等近200名专家出席。平台集成问答助手、育种资源库、知识图谱、文献库四大功能模块,标志湖南杂交水稻育种迈入数据驱动新阶段
广东省农科院与云南楚雄州政府近日签署农业科技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围绕楚雄州特色农业产业,在品种引进、技术集成、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助力楚雄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提质增效
广东省农科院蔬菜所近日揭示芽再生增强子在黄瓜表皮毛起始与防御反应中的关键作用机制,为黄瓜抗虫抗病分子育种提供新靶点,推动华南地区蔬菜产业绿色高效发展,加快突破性黄瓜新品种培育进程
山东省农科院在东营举办盐碱地科技成果观摩会,集中发布20项盐碱地创新成果,涵盖耐盐碱种业、高效种植等领域,为推动黄河三角洲盐碱地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助力盐碱地综合利用与后备耕地资源开发
近日,江苏省农科院粮作所在淮安涟水举办淮北地区夏大豆品种观摩推介会,集中展示一批夏大豆优质新品种,加快淮北地区大豆示范推广,促进良种良法配套落地,优化区域大豆种植结构,提升单产水平
10月9日,江苏省农科院经作所在靖江成功举办优质芋头高效生产关键技术示范推广工作成效总结活动,展示江苏芋头优质高效生产创新成果,推动江苏特色芋头产业提质增效,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浙江省农科院病毒学与生物技术研究所联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国重点实验室近日揭示水稻抗褐飞虱关键调控机制,挖掘出水稻抗虫育种新靶点,为抗褐飞虱新品种选育提供理论支撑,助力减少化学农药使用、保障粮食安全
中国农科院油料所郑明明团队开发光开关型智能响应载体,创制无有机溶剂乳液界面酶催化体系,实现功能脂质高效合成。相比单相体系酶催化效率提升12.6倍,可重复使用20次以上,产率达每克催化剂148.2克风味酯,达到工业化应用要求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粮食全链条提质增效情况。今年夏粮集中收购期间山东累计收购新小麦2125万吨、约占全国五分之一。秋粮收购旺季,全省落实仓容1000万吨、筹措收购资金276亿元,推广预约售粮、上门验质、现场结算一站式服务
农业农村部令2026年第1号发布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第十二批,新增117个属种,涉及罗布麻、鹰嘴豆、油莎豆、黄连、当归、莲属、文心兰、草果等大田作物、蔬菜、果树、食用菌、草本药材、观赏植物及草类,自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