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es Agricultural Unmanned Aerial Vehicle Use Improve Grain Production Efficiency? Evidence from Rural China
Xia Xu · Xianhui Geng · Zhenzhen Liu 等 5 人
基于中国农村调查数据,研究无人机使用强度对粮食生产效率的影响及条件。
2022年中国乡村振兴调查2030户数据,超效率SBM模型测效率。
无人机使用强度与粮食生产效率呈U型关系,需超过阈值才增效,主要通过劳动替代。
可探究无人机服务组织与农户技术采纳的协同机制,及不同作物和区域的最优使用强度阈值。
基于2030户九省调查的实证研究,揭示无人机使用强度与粮食生产效率的U型关系及服务组织互补作用,方法规范、结论有政策价值,值得进入每日精选。
提升粮食生产效率(GPE)对于保障粮食安全和推动资源节约型农业转型至关重要,尤其是在常规机械面临规模和地形约束的小农户体系中。中国农业无人机(UAV)的快速普及,为评估数字机械能否在不依赖农场规模扩大的情况下提升效率提供了契机。然而,关于无人机使用强度如何影响粮食生产效率以及增益在何种条件下显现的证据仍然有限。基于2022年中国乡村振兴调查中九个省份2030个粮食种植户的数据,我们采用超效率松弛测度模型测算粮食生产效率,并估计无人机使用强度的影响。结果表明,无人机使用强度与粮食生产效率之间呈显著的U型关系,效率增益仅在无人机使用强度超过一定阈值后才会显现。无人机使用主要通过劳动替代影响粮食生产效率,并与农药投入呈非线性关联。此外,村级农业服务组织强化了无人机使用的正向效应,表明服务供给与技术使用具有互补性。效率效应在中国西部和水稻生产体系中更强,这些地区常规机械受约束相对较大。这些发现表明,农业无人机的效益不仅取决于是否采用,还取决于足够密集的使用和支持性服务制度。扩大无人机服务可及性并促进其有效融入农场经营的政策,可以改善要素配置和粮食生产效率,尤其是在常规机械化适应性较差的地区。更广泛而言,这些努力能够支持农业数字化和可持续农业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