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助力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的意见(国办发〔2026〕29号)
国务院就业与人才培养政策,未涉及三农或农业信息化,相关性门槛不通过。
国办发〔2026〕29号提出在工业全要素智能化和农业数智化转型升级中推行人机协作,实施人工智能专项培训计划,将农民工等纳入数字技能培训,配套建立人工智能应用就业风险监测预警和转型转岗支持机制。
(八)协同培养人工智能创新型人才。鼓励普通高校、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加快动态优化学科专业设置,超常规布局人工智能领域急需学科专业,加强相关交叉学科专业建设,增加人工智能“微专业”布点,实施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培养更多人工智能复合型人才。强化校企联合培养,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参与课程开发、师资培养、教学设施升级等。扎实推进人工智能全学段教育,推动学生入企实践、企业工程师入校授课,培养学生探索性、创造性思维能力。
(九)实施人工智能专项培训计划。深入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地方在开展项目制、订单式数字化技术技能培训时,要紧贴人工智能领域市场需求,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农民工、失业人员等参加人工智能领域就业创业培训项目。鼓励地方依托公共实训基地、企业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积极开展人工智能相关技能培训。推进人工智能全社会通识教育,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人才网上学习平台、继续教育网络平台等,推出更多公益课程。鼓励在现有职业技能大赛中积极开展人工智能相关技能竞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