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十条措施实施方案发布 农产品加工按投资额50%先建后补最高100万元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8月印发《关于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十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农规〔2026〕4号),10项专项实施方案同步发布。核心要点: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按投资额50%先建后补,单主体最高100万元;龙头企业设备升级按购置额40%补助,单项目最高50万元;闽台农业融合对新认定省级闽台农业良种研发与繁育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5万元。方案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实行"就高不重复"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