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令2026年第2号修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农业农村部发布部长令2026年第2号,《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经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细则明确职务育种、品种权归属、授权品种的合理使用(科研育种、申请品种权/审定/登记所需的繁殖材料与收获材料再利用等不需许可不付使用费)、品种权无效与更名等条款,与同日发布的部令第1号(第十二批保护名录)和第3号(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共同构成「实质性派生品种(EDV)」制度落地的法规基础。
关于山东省审定通过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名称等信息的公示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公示2026年山东省第一批审定通过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名称等信息,公示期15个工作日(2026年9月8日至9月29日),接受异议反映。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公示:2026 年重庆市审定通过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名称等信息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将 2026 年重庆市审定通过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名称等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15 个工作日(自 2026 年 9 月 4 日至 9 月 24 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以书面材料分别向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反映,异议人须用真实姓名并提供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
植物新品种保护配套文件11月1日起实施:实施细则、复审规定与第十二批保护名录
农业农村部公布新制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和第十二批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均于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扩大保护范围至308个属种,健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体系。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050号:第五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九次主任委员会会议审定通过扬麦59等157个小麦品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业农村部决定对扬麦59等157个小麦品种、长田优2124等28个水稻品种、高歌856等21个玉米品种、中棉所97等3个棉花品种予以审定;对水稻品种惠两优1818、豫教6号等24个小麦品种、新玉52号等15个玉米品种撤销审定,业经第五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九次主任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撤销审定品种停止生产。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公示山西省2026年审定通过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公示期9月24日至10月20日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将2026年山西省审定通过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名称等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自2026年9月24日至10月2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山西省种业发展中心或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书面反映,反映人须用真实姓名并提供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部登记推出新一批非主要农作物品种784个 撤销70个 国内自主选育品种占比97%
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新一批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公告,登记推出特色农作物新品种784个,覆盖马铃薯、谷子、油菜、大白菜、苹果、茶树等26种作物、72种品种类型,蔬菜瓜果类品种占比达56%。本批登记油菜高产高油(含油量≥48%)品种34个,花生高油酸(油酸含量≥75%)品种12个,马铃薯高淀粉(干物质含量≥25%)品种4个,番茄口感型(可溶性固形物含量≥5%)品种46个,甘蔗高糖(榨季平均蔗糖分>14.5%)品种3个。本批新登记品种中,国内自主选育的新品种占比达到97%。同步撤销已不适宜生产需求的品种70个,转入国家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长期保存。
健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为种业振兴提供制度保障
农业农村部法规司、种业管理司负责人就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和第十二批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答记者问。三件规章于11月1日起施行,新增117个属种,保护范围扩大至308个,为种业振兴与乡村特色产业育种创新提供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