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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品种审定

沿着“新品种审定”继续探索,共 1 条内容。

报道应城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9日

湖北糯两优77国审糯稻观摩活动在应城举办——3200亩试种预计亩产1100—1200斤

湖北省农科院粮食作物研究所、长江中下游八省种田大户齐聚应城观摩国审糯稻新品种糯两优77田间长势。该品种是湖北省农科院粮作所近年选育的两系杂交糯稻新品种,今年刚通过国家审定。应城市糯稻种植面积达40.8万亩,年产量超27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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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种业商务网·2026年9月30日

农业农村部令2026年第2号修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农业农村部发布部长令2026年第2号,《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经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细则明确职务育种、品种权归属、授权品种的合理使用(科研育种、申请品种权/审定/登记所需的繁殖材料与收获材料再利用等不需许可不付使用费)、品种权无效与更名等条款,与同日发布的部令第1号(第十二批保护名录)和第3号(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共同构成「实质性派生品种(EDV)」制度落地的法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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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 2026-10-22

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公示第十三次审定会议初审通过品种

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公示第十三次审定会议初审通过的稻、玉米、大豆、棉花品种及部分小麦品种,同时公布拟撤销审定品种目录。公示期为30日,自2026年10月22日至11月22日。杂交品种须提交标准样品和亲本样品,为品种大面积推广和种源安全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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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治日报/今日头条转载(2026-10-16)

植物新品种保护配套文件11月1日起实施:实施细则、复审规定与第十二批保护名录

农业农村部公布新制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和第十二批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均于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扩大保护范围至308个属种,健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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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农业农村部公告(中国农业农村信息网转载)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050号:第五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九次主任委员会会议审定通过扬麦59等157个小麦品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业农村部决定对扬麦59等157个小麦品种、长田优2124等28个水稻品种、高歌856等21个玉米品种、中棉所97等3个棉花品种予以审定;对水稻品种惠两优1818、豫教6号等24个小麦品种、新玉52号等15个玉米品种撤销审定,业经第五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九次主任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撤销审定品种停止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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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中国农业农村信息网·2026年9月30日

农业农村部令2026年第3号发布《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

《审理规定》经农业农村部2026年8月28日第1次部务会审议通过,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复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理不服驳回品种权申请的复审案件、申请品种权无效宣告与品种更名案件,依职权宣告品种权无效或对授权品种更名。复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6名、秘书长1名、委员60—70名,每届任期5年最多连任2届;按案件组建5人或7人复审小组,并可邀请外部专家咨询或委托检测、测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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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公示:2026 年重庆市审定通过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名称等信息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将 2026 年重庆市审定通过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名称等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15 个工作日(自 2026 年 9 月 4 日至 9 月 24 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以书面材料分别向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反映,异议人须用真实姓名并提供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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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昆明信息港/云南省农业科学院 2026-09-04

云南拟审定通过一批农作物品种——第十届云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2026年初次审定

第十届云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水稻、小麦、大豆、玉米专业委员会2026年初次审定会议结束,初审主要农作物品种共有132个,通过106个;水稻29个、小麦22个、大豆18个、玉米44个;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粮食作物研究所选育的云麦129、云麦124、云麦125等品种通过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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