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七部门合力规范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七部门联合部署规范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秩序的专项行动,从生产、经营、使用多环节切入治理。这是农业农村部推动农药兽药全链条常态化监管在地方落地的最新案例,与此前部署的规范农药兽药网络经营秩序七部门综合整治行动相衔接。对涉农经营主体而言,合规经营、索证索票与用药记录的规范化要求将持续收紧,也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与追溯体系加速落地。
农药管理、绿色植保与生物防治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七部门联合部署规范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秩序的专项行动,从生产、经营、使用多环节切入治理。这是农业农村部推动农药兽药全链条常态化监管在地方落地的最新案例,与此前部署的规范农药兽药网络经营秩序七部门综合整治行动相衔接。对涉农经营主体而言,合规经营、索证索票与用药记录的规范化要求将持续收紧,也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与追溯体系加速落地。
2026年10月15日农民日报头版报道湖北利川黄连交易中心开张8个月交易额超3.6亿元,入驻商户381家,实现从"背着黄连找买家"到"客商围着市场转"的转变;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研究员游景茂带团队提供"林下种连+绿色防控"配套技术。
2026年10月10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修订后的《农药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2017年9月3日发布的农业部第2568号公告同时废止,加强农药生产许可管理。
今年7月10日农业农村部等7部门联合部署启动进一步规范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综合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国共收集线索10502条,查办农药兽药案件5837件,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58个,发布典型案例243个;农业农村部要求各地对照打源头、端窝点、查大案要求和五个一批目标,在压实责任、全面排查、执法办案、加强网售监管、强化宣传引导等方面真抓实干。
9月29日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公示第10批752个拟批准登记农药产品。原药涵盖苯唑草酮、氟噻草胺、氯酯磺草胺、砜吡草唑、螺甲螨酯等除草剂、杀虫/螨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溴氰虫酰胺拟首次登记用于蔗螟防治,氟吡菌酰胺与咯菌腈复配拟首次登记用于小麦纹枯病。
9月29日,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发布2026年第10批拟批准登记农药产品公示:将第十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37次执行委员会议审议通过的752个农药产品、115个登记变更农药产品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至10月5日。本批新登记农药覆盖苯唑草酮、氟噻草胺、砜吡草唑、螺甲螨酯、氟吡菌酰胺、溴氰虫酰胺等热门品种;首次登记的复配组合包括氟吡菌酰胺与咯菌腈(小麦纹枯病)、砜吡草唑与异噁唑草酮+特丁津(春玉米田一年生杂草)等。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发布2026年第10批拟批准登记农药产品公示:将第十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37次执行委员会议审议通过的申请登记的752个农药产品、115个登记变更农药产品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9月29日至10月5日。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068号发布: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评审规则》等有关规定,认定吉林省矩药益农科技有限公司(药效试验: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环境影响试验:环境归趋B类)、安徽中测检认证有限公司(毒理学急性毒性试验+残留加工农产品试验)、南昌凡叶科技有限公司(产品化学+药效+残留)4家单位为农药登记试验单位,有效期自2026年9月24日起,最长至2031年。
9-22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麦尔丹·木盖提在2026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上表示: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加力推进农药兽药综合整治、药残问题专项整治等行动。主场活动以"尚德守法 共享食安——深化全链条监管"为主题,近300名各界代表进行交流。
9-20 农业农村部农药兽药综合整治专班组织召开农药兽药网络经营平台座谈会,部署进一步规范网络经营秩序工作。由七部门部署的进一步规范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综合整治行动自 2026 年 7 月启动、2027 年 3 月结束,对禁限用农药兽药生产、经营、网络销售、使用等全环节全链条整治。京东、淘宝、拼多多、抖音、快手等 17 家第三方网络销售平台参会。专班强调各平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经营资质核验和商品信息审核、强化重点品种监测管控、及时清理违法违规商品和店铺、对重大违法线索及时报告并配合追查线下源头。
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公示评审通过认定的4家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相关信息,公示时间2026年9月14日至9月2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反映,反映人需用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 9 月 14 日发布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公示,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评审通过认定的 4 家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 年 9 月 14 日至 2026 年 9 月 20 日(7 天)。联系单位: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答复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781号提案:2026年省级财政拨付1.58亿元专项经费,用于农业科技合作、技术攻坚与产学研创新;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新增施肥机施设备补贴,农机报废更新品类拓展至15大类;深化农业数字化建设升级农业数字底座、打通农业核心数据链条、健全农田数字档案;迭代升级"数字植保""浙农田""浙农粮""浙农险"等数字化应用;2025年种植业农药使用量0.585万吨,较2020年下降9.8%。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8月29日印发通知:在对氟雷拉纳等13种化学物质特定用途管理认定基础上,对异噁唑虫酰胺等12种化学物质用于农林病虫草害防控等特定用途时的管理作出规定——用于《农药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目的、场所时,按农药有效成分处理;生产经营含有上述物质的产品用于上述目的、场所的,按假农药处理。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党委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巩固拓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果和对西藏日喀则市吉隆县遭受泥石流灾害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部党组会议、部务会议精神。会议指出当前正值防汛关键期,要牢固树立极限思维、底线思维,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强化监测预警,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全力配合做好田间病虫害防控和农药保供稳价工作,加力推进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综合整治,扎实推动《全国农药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落地实施。
自2026年9月1日起,我国首批农作物种子认证制度正式进入实施阶段,依据《农作物种子认证管理办法》构建,标志着我国种业质量管理迈入国际通行的认证时代。种子认证重点面向水稻、小麦、玉米、大豆等主要粮食作物及部分经济作物种子,通过对种子生产、加工、包装、检验等全过程实施严格审查与监督,确保认证种子的品种真实性和质量稳定性达到国家或行业高标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修订内容于本月起强化执行,要求农药经营门店必须设立回收装置、建立电子追溯台账,对销售和回收的农药包装数量、规格、流向进行全程记录。《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正式施行,系统规范土地承包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等全流程管理。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发布2026年第9批拟批准登记农药产品公示,将第十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36次执行委员会议审议通过的申请登记的707个农药产品、137个登记变更农药产品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6日。联系单位为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综审处,反馈传真010-59194063、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反馈,包含反馈人姓名、所在单位及联系方式。
8月28日,由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与草原研究所联合主办的长期因子综合观测生物灾害领域2026年度学术交流会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召开。来自中国农业科学院相关研究所和17个院属观测站的科研骨干齐聚一堂,集中论证生物灾害长期观测试验方案,为三年试运行“收好官”、为常态化运行“定好向”。会议推动跨单位协同创新,为农作物病虫害精准预警和绿色生态防控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绿色发展夯实基础。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评审规则有关规定,认定北京丰垣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江苏辉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福安市青穗农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山东泛谱检测有限公司、烟台市农产品综合质检中心、广东中科英海科技有限公司、南宁绿多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共9家单位为农药登记试验单位,有效期2026年8月19日至2031年8月18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2026年8月5日发布《禁限用农药名录、禁停用兽药名录》。农药方面:禁止使用农药60种(六六六、滴滴涕、百草枯、甲胺磷等)、限制使用农药20种(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毒死蜱、氟虫腈等)。兽药方面: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21种、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禁止使用的药物40种、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的兽药7种、其他需重点关注的未经批准用于食品动物的药品3种(金刚烷胺、非泼罗尼、阿奇霉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