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就乡村建设项目用地要素保障公开征求意见:5%新增计划指标倾斜乡村,1万亩省级统筹
省级乡村用地保障新政,含5%指标倾斜、1万亩省级统筹等具体条款,政策信息增量足,值得进入每日精选。
9月15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加大乡村建设项目用地要素保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乡村建设项目选址坚持先存量后增量原则;乡村建设项目用地原则上安排不低于5%的新增计划指标,省级统筹安排1万亩计划指标专项用于保障乡村振兴发展用地;对零散分布的农村村民住宅和点状项目可打捆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简化流程;对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加大支持力度。
实行指标倾斜、压缩审批时限!河南就乡村建设项目用地公开征求意见
2026-09-16 09:02·大河网
大河网讯(记者 何山)乡村振兴,土地要素是关键。9月15日,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加大乡村建设项目用地要素保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从计划指标、耕地保护、用地监管等方面出台系列举措,精准保障乡村发展合理用地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过去,不少乡村产业项目苦于用地指标紧张、审批链条长,闲置宅基地、老旧村部等资源却长期沉睡。征求意见稿明确,乡村建设项目选址坚持“先存量、后增量”原则,优先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废弃厂房、老旧村部以及村内低效空地等存量土地,最大限度减少新增建设用地。
在用地计划保障上,实行指标倾斜。明确乡村建设项目用地应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予以倾斜,原则上安排不低于5%的新增计划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项目。省级统筹安排1万亩计划指标,专项用于保障乡村振兴发展用地;对纳入省级重大建设项目清单的,直接全额保障,即报即配;对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乡村振兴重点监测县,加大土地利用计划支持力度,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审批流程。征求意见提出,对零散分布的农村村民住宅和点状分布的零星建设项目,可以乡镇为单位打捆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对简易项目,简化审批流程核发规划许可。文件鼓励各地将用地报批和规划许可同步审查、并联开展,并加强与林业部门协调,实行一次到场、联合踏勘。
耕地保护方面,要求乡村建设项目应严格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优质耕地,确需占用一般耕地的,应落实“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要求,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为避免土地批而不用、低效闲置,征求意见强化用地批后监管,农用地转用批复后应在半年内依法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手续,土地使用率低于90%的,暂停配置该地区市批农用地转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编辑:王晓颖 审核:刘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