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令2026年第2号修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农业农村部发布部长令2026年第2号,《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经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细则明确职务育种、品种权归属、授权品种的合理使用(科研育种、申请品种权/审定/登记所需的繁殖材料与收获材料再利用等不需许可不付使用费)、品种权无效与更名等条款,与同日发布的部令第1号(第十二批保护名录)和第3号(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共同构成「实质性派生品种(EDV)」制度落地的法规基础。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050号:第五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九次主任委员会会议审定通过扬麦59等157个小麦品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业农村部决定对扬麦59等157个小麦品种、长田优2124等28个水稻品种、高歌856等21个玉米品种、中棉所97等3个棉花品种予以审定;对水稻品种惠两优1818、豫教6号等24个小麦品种、新玉52号等15个玉米品种撤销审定,业经第五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九次主任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撤销审定品种停止生产。
农业农村部令2026年第3号发布《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
《审理规定》经农业农村部2026年8月28日第1次部务会审议通过,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复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理不服驳回品种权申请的复审案件、申请品种权无效宣告与品种更名案件,依职权宣告品种权无效或对授权品种更名。复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6名、秘书长1名、委员60—70名,每届任期5年最多连任2届;按案件组建5人或7人复审小组,并可邀请外部专家咨询或委托检测、测试鉴定。
云南拟审定通过一批农作物品种——第十届云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2026年初次审定
第十届云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水稻、小麦、大豆、玉米专业委员会2026年初次审定会议结束,初审主要农作物品种共有132个,通过106个;水稻29个、小麦22个、大豆18个、玉米44个;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粮食作物研究所选育的云麦129、云麦124、云麦125等品种通过初审。
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公示第十三次审定会议初审通过品种
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公示第十三次审定会议初审通过的稻、玉米、大豆、棉花品种及部分小麦品种,同时公布拟撤销审定品种目录。公示期为30日,自2026年10月22日至11月22日。杂交品种须提交标准样品和亲本样品,为品种大面积推广和种源安全提供依据。
关于山东省审定通过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名称等信息的公示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公示2026年山东省第一批审定通过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名称等信息,公示期15个工作日(2026年9月8日至9月29日),接受异议反映。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050号 209个品种通过国审 山东农科院济麦115等小麦品种入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业农村部决定对扬麦59等157个小麦品种、长田优2124等28个水稻品种、高歌856等21个玉米品种、中棉所97等3个棉花品种予以审定;对水稻品种惠两优1818、豫教6号等24个小麦品种、新玉52号等15个玉米品种撤销审定。本批次小麦157个品种中包括山东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育成的济麦115(国审麦20263084)、济麦34、济麦46、济麦48、济麦51等系列品种;水稻品种包括湖北鄂科华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北省农科院粮食作物研究所选育的糯两优77、国审稻20263012鄂丰优799等。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撤销审定品种停止生产、广告,一个生产周期后停止推广、销售。
河南省推介发布 2026 年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小麦 24 个、玉米 12 个、水稻 3 个、大豆 6 个等共 80 余项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 2026 年主导品种:小麦郑麦 1860、周麦 36 号、百农 4199 等 24 个;玉米 MY73、秋乐 368、京科 938 等 12 个;水稻信两优 1319、郑稻 C42 等 3 个;大豆郑 1307、洛豆 1 号等 6 个;花生开农 1760、豫花 37 号等 7 个;食用菌、畜牧水产等同步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