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对人大第6724号建议的答复摘要:支持黄冈蕲春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县
农业农村部对人大建议的正式答复,涉及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和美乡村建设等政策支持,具有全国性影响,信息具体,权威性高,时效性较好。
农业农村部 8-14 发布对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 6724 号建议的答复摘要(农办议〔2026〕222 号)。答复明确:一是指导探索模式路径,继续开展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二是继续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三是强化乡村人才支撑,实施'头雁'项目与'三支一扶'。农业农村部将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湖北按要求申报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索 引 号 07B061215202600182 信息所属单位 发展规划司
信息名称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724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文 号 农办议〔2026〕222号 生效日期 2026年08月05日 发布日期 2026年08月14日
内容概述 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724号建议,重点支持黄冈市蕲春县创建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县的建议进行答复。
索 引 号 07B061215202600182 信息名称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724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文 号 农办议〔2026〕222号 信息所属单位 发展规划司 生效日期 2026年08月05日 发布日期 2026年08月14日 内容概述 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724号建议,重点支持黄冈市蕲春县创建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县的建议进行答复。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14日
字体:[大 中 小]
董 振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黄冈市蕲春县创建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县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黄冈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的决策部署,支持 包括黄冈 市 在内 的 革命老区 推进 乡村 全面 振兴。**一是开展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按照中央关于创建示范工作要求,农业农村部 批准创建了三批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指导各 示范县 对标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 目标,扎实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探索不同类型地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模式路径。**二是支持革命老区乡村发展。**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组织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支持湖北省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维修、带动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实施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加快补齐产业链短板,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三是强化乡村人才支撑。**农业农村部 联合有关部门 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加强 支农和帮扶乡村振兴岗位“三支一扶”人才培养,实施 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为革命老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 将会同有关部门 指导 黄冈市等革命老区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一****是指导探索模式路径。**继续 组织 开展 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工作,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务实有效的模式路径,农业农村部 对符合条件的 县(市、区)将予以 积极 支持。**二是加大政策支持。**继续实施中央专项 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农业农村部 对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将给予支持。同时,持续加大 重大基础设施、产业布局、人才与技术等方面的政策与资金支持。
二、关于支持黄冈实施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实施 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支持项目县 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下一步,农业农村部 将配合国家发展改革 委,指导湖北省有关部门按要求申报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对符合条件的 县(市、区)将予以 积极 支持。
三、关于加强规划建设指导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 强化规划引领,指导各地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 乡村振兴。**一是加强顶层规划设计。**农业农村部 牵头编制《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 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印发《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 年)》,对推进 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建设 进行部署,要求统筹优化村镇布局,加强 基础设施 建设和管护、持续 整治提升农村 人居环境、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二是加强规划建设指导。**自然资源部会同农业农村部 指导各地 优化镇村布局,促进 生态环境、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产业空间等区域 空间 协同。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村庄规划,确保编与不编村庄规 划的村都能有明确的规划管理要求。推动村庄规划与土地政策融合,在守牢土地政策红线的前提下,指导各地统筹用好乡村振兴用地支持政策,加强村庄规划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村庄空闲地使用等政策工具的衔接融合,确保乡村振兴建设项目落地实施。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 将 会同有关部门 深入贯彻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规划引领,指导各地统筹优化村镇布局,提高村庄规划质量和实效,协同 多方 合力 探索 片区化推进乡村 全面 振兴 的有效路径。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
农业农村部
2026 年 8 月 5 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